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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川:监察建议“找病灶” 精准督办“保疗效”
发布时间:2020-09-11
来源:
通川区纪委监委
“你局工作人员存在责任心不强、资料审查不严、履职不到位的问题……”今年6月,通川区纪委监委驻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根据前期的专项督查情况,为区民政局“量身制定”下发监察建议书,责成该单位对有关问题限期整改落实。

(低保评定领域专项督察组在凤北街道核查低保情况)
今年5月,区纪委监委开展低保评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由区纪委监委驻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负责对2019年11月审批通过的41户新增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资料进行专项检查。在督查中,区纪委监委驻政协机关纪检监察发现区民政局社会救助股对低保申请人所交低保审批资料未能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审批。该纪检监察组立即将督查情况向区纪委监委汇报并经同意后,及时向区民政局党组发出监察建议书。

(低保评定领域专项督察组在东城街道核查低保情况)
此份监察建议书明确指出其中12份低保申请资料档案缺少应提供的车辆证明、房产证明、收入证明等相关资料;同时,7份低保调查审批表填写不完整。检查的15份资料,区民政局均未填写局经办人、审批人和拟保障金额。
“建议书客观实际,充分暴露出了我们工作中的短板,我们一定引以为戒,在逐项整改之后,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区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被点到“痛处”后,区民政局迅速按照《四川省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规范办理程序,开展入户核查,在整改时限内向区纪委监委纪检组反馈整改情况,落实落细“建议书”。
为了确保纪检监察建议“掷地有声”,杜绝“一发了之”,区纪委监委加强对监察建议书跟踪管理,不断强化跟踪问效机制,以反馈结果为导向,通过电话跟踪、现场督查、“回头看”等方式,对发出的纪检监察建议全程跟踪督办。
“在今后的工作中,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用活《监察建议书》,强化‘再监督’职能职责,做好审查调查‘后半篇’文章。依法加大对监察对象所在单位廉政建设和履行职责存在的问题等提出监察建议力度,切实做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整治一方’。”区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
截止目前,经过复核,区民政局已将不符合条件的13户进行停发,1户纳入特困供养对象,1户纳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符合低保条件的26户已进行补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