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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汉:“三项制度”提升巡察整改“含金量”

发布时间:2017-11-09 来源: 达州日报
  “信访人对已处分干部重复上访,说明你单位案件通报曝光的力度还有待加强,这也要纳入巡察整改内容……”达州市宣汉县委第四巡察组干部向五宝镇前来报送材料的工作人员提出了意见。

巡察整改工作座谈会
 
  自巡察工作开展以来,宣汉县注重发挥巡察整改震慑作用,建立健全跟踪督办、专项督查、通报曝光“三项机制”,压实被巡察单位主体责任,不断提升巡察整改“含金量”。 

  跟踪督办严把关
  为提升巡察成果运用,宣汉县在确保移交事项“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上集中发力,通过电话督办、暗访群众、会议督促、发督办函等方式对巡察移交事项进展和办理结果进行跟踪督办。对回复件的审核程序上,建立由巡察办工作人员把关材料规范标准、巡察组固定人员提出处置意见、巡察组组长审阅,重要事项报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审阅的审核制度,确保巡察移交事项办理“高质量”。县委巡察办每周对移交事项办理情况进行汇总,每半月对整改中出现的问题进行一次集中研究,每月进行一次督办通知。截至目前,共制发整改通知书16份。
 
  回访督查常态化
  “虽然因为政策原因,农业局对我的诉求不能满足,但是他们的工作态度我还是很满意的。”在对信访人回访时,桂承淑面露喜色。

巡察组回访反映群众
 
  县委巡察办及时组织巡察组对反馈的问题及意见建议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访,重点对巡察组移交事项的办理情况进行督促检查。采取查阅佐证资料、实地走访察看、个别谈话了解、作风明察暗访、回访反映群众、发放调查问卷等方式,对被巡察单位整改措施到位率、移交事项办结率、干部群众满意率进行综合评价,督促被巡察单位深入抓好整改落实,确保整改实效。截至目前,已开展3次专项督查,涉及10个被巡察单位,指出整改不到位问题27个。

  通报曝光传压力
  “县卫计局、县城管办执纪问责失之于宽松软,对移交的问题线索查证属实,仅作提醒谈话处理。”在巡察整改工作座谈会上,巡察办的通报让相关单位负责人面红耳赤。
通过对被巡察单位整改不到位问题的全面检查评估,针对被巡察单位整改过程中出现主体责任落实不力、整改工作进度缓慢、资料管理不规范等问题,通过制发督查通报和会议点名通报的方式,点名通报曝光被巡察单位在整改落实不到位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强力传导整改责任和压力。目前,已发出巡察通报2期,点名通报批评乡镇、县级部门(单位)单位14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