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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汉:强化监督 严防处分决定执行“打白条”

发布时间:2022-07-08 16:35 来源: 宣汉县纪委监委
  “桂某于2020年12月15日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现在处分已到期,为何还未按期恢复其党员权利?”近日,宣汉县纪委监委处分决定执行情况检查组在各乡镇开展专项检查中发现,天生镇油石村原党支部书记桂某,处分到期后,相关单位未按期恢复其党员权利。

  今年以来,宣汉县纪委监委围绕处分决定送达、宣布、归档,以及受处分人员职务职级及工资待遇调整、年度考核、评先评优、提拔晋升等重点环节,对全县2021年度受处分人员处分决定执行情况进行全覆盖检查,严防处分决定执行“打白条”。

  “为做好专项检查前期准备工作,我们编制关于开展受处分人员处分决定执行情况监督检查的通知及方案,以及处分决定执行到位标准等相关资料,细分处分对应的职务级别、工资待遇、党员权利恢复等执行标准。印发给各相关单位(部门)、乡镇党委及检查组,为开启专项检查提供保障。”宣汉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负责人程桂花介绍道。

  本次督查采取自查自纠和重点监督相结合。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县级各部门(单位)党组织积极做好自查工作,摸清底数、认真排查。在全面自查的基础上,县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带队,联合县委组织部以及各派驻纪检监察组,通过调查走访、翻阅资料、查看会议记录以及人事档案、复印相关资料等方式,对各责任主体部门执行决定的情况,实行逐案逐人逐项进行检查。

  “土黄镇大房村党支部书记焦某在实施易地搬迁过程中,资料造假,未按政策规定实施易地搬迁建房,于2021年6月11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而处分宣布送达时间却为2021年12月8日,严重超期,相关单位对超期未能说明合理理由的情形,将由县纪委监委实施问责。”第三督查组成员王冰清说道。

  目前,检查组已发现问题30余个,下发通报3期。针对检查中发现的处分决定执行不到位、受处分人员考核评价机制不健全、制度不完善等问题,县纪委监委认真分析,组织落实进一步梳理问题清单、建立《纪律处分决定执行情况台账》、制发整改通知书,督促有关单位立即整改、及时销号。同时,追踪整改情况,确保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对落实处分决定规避执行或蓄意变通、假整改的责任单位和个人,将视情节予以严肃追责问责,并对典型问题公开通报曝光,充分发挥教育警示作用。
 

检查组在县公安局开展处分决定执行情况检查 (王冰清 摄)

  “开展专项监督,目的是纠正和防止处分决定执行不到位的问题,坚决维护党纪法规执行和政务规章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处分执行到位,才能更好的发挥监督执纪的惩戒、震撼和教育作用。”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将以此次检查为契机,下一步将从规范制度、定期开展监督检查等方面入手,强化监督措施,紧盯问题精准监督,督促推动有关部门抓好整改,坚决对处分决定执行无死角、零遗漏,推动处分决定执行落到实处。

  处分不是目的,“治病救人”才是关键。县纪委监委在加强处分决定执行力度的同时,还认真区分受处分对象违纪性质及处分情况,精心组织、扎实开展受处分人员回访教育工作,建立常态化回访机制,帮助“犯错”干部卸下思想包袱,确保处分决定执行后综合效果得到充分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