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反腐力度加大,群众举报数量大幅增加。经认真排查,我们发现,无效举报所占比例较大,关键症结在于,有些信访反映的问题,虽然属于纪检监察业务范围,但内容模糊、要素不全、指向不明、似是而非,甚至源于道听途说,可查性不强。如何有效举报?且听“包公仔”细细道来。
纪检监察机关接受对党组织、党员和监察对象(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等违反党纪政纪问题的举报。
散布有严重政治影响的言论、造谣传播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等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
违反干部选拔任用规定、违规发展党员等违反组织人事纪律行为。
贪污、受贿、行贿等贪污贿赂行为。
不正确履行职责或玩忽职守、发生安全事故,乱收费、乱摊派等失职渎职行为。
骗取国家拨款、违规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私设小金库等违反财经纪律行为。
接受礼品礼金宴请、公款旅游、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等违反廉洁自律行为。
此外,上述对象严重违反社会主义道德、侵犯党员权利公民权利以及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等行为也属于纪检监察机关受理举报的范围。
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信访事项,以及属于各级人民政府职能部门管理的信访事项。如与党员干部个人的矛盾纠纷、征地拆迁补偿问题、环境保护、劳动保障等问题,不服法院判决等涉法涉诉问题,均不属于纪检监察机关接受举报的范围。
纪检监察机关按照“分级负责、归口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接受举报。为提高办理效率,提倡群众按干部管理权限向相应纪检机关举报。
反映乡镇、街道一般干部和村、居委会党员、党组织问题的举报,主要由乡镇、街道纪(工)委受理。
反映科级及以下党员干部问题的举报,主要由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受理。
反映处级及以下党员干部问题的举报,主要由市级纪检监察机关受理。
反映厅级及以下党员干部问题的举报,主要由省级纪检监察机关受理。
群众举报
群众举报
群众通过来信、走访、网络举报、电话举报等渠道,反映有关党组织、党员干部违纪问题。
本级办理或转办
本级办理或转办
纪检监察机关根据信访举报内容,确定本级办理或转其他纪检监察机关办理。比如向省纪委举报,如果被举报人级别属于省管干部,省纪委就会受理;如果被举报人不属于省管干部,省纪委就会转给有关市(州)或省级机关(部门)纪检监察机构办理。
调查处理
调查处理
有权处理的纪检监察机关(机构)根据规定,及时进行调查处理。
回复反馈
回复反馈
对实名举报件,纪检监察机关(机构)在办结后,将按照有关规定向举报人反馈调查处理结果。
全省统一举报电话
全省统一举报电话12388
直接拨打12388接入本地纪检监察机关;向异地纪检监察机关举报请在12388前加拨区号。
走访、来信举报
走访、来信举报
按照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公布的接访地点和通讯地址举报问题。
网络举报
网络举报
省级纪检监察机关有“廉洁四川”举报网站(http://www.scjc.gov.cn/),其他市(州)纪检监察机关有“廉洁成都”(http://www.ljcd.gov.cn/)、“乐山廉线”(http://www.leshanlx.gov.cn/)、“廉洁达州”(http://www.dzjw.gov.cn/)等举报网站。
来源:四川省纪委监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