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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川区双龙镇峨嵋村村主任代绍斌在办理低保工作中收受他人好处费的问题

发布时间:2020-11-11 来源: 通川区纪委监委
  2013年至2014年,代绍斌在明知村民杨某某、常某某、代某某、王某某、魏某某等5人不符合低保条件的情况下,收受5人现金共计0.14万元,违规为其申请低保。其中3人申请成功,违规享受低保金0.51万余元,2人未办理成功。2018年9月,代绍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收受钱款已收缴。违规享受低保的3人已退出低保,违规享受的低保金已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