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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川区梓桐镇宝泉村党支部书记梅仕魁和党支部副书记王朝培工作中失职失责问题

发布时间:2020-11-11 来源: 通川区纪委
  2014年,宝泉村党支部书记梅仕魁在明知村民梅某某的房屋于2013年已经重新修建的情况下,仍安排时任宝泉村副主任王朝培填写梅某某的危改申请资料,并将申报时间填写为2014年,从而为其办理了危房改造手续。梅仕魁、王朝培的行为违反危房改造申报审批程序,于2019年1月受到诫勉谈话组织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