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通川区东岳乡原党委书记肖和军,原党委副书记、乡长刘瑀乱发钱物问题

发布时间:2020-11-11 来源: 通川区纪委
  2011年和2012年,达州东岳电厂为感谢东岳乡政府给予工作上的支持,两年共送给东岳乡政府7万元“赞助费”,东岳乡会核中心人员按照肖和军、刘瑀的安排,未将该资金按财务规定计入乡会核中心账务,而是以发放春节补助为名发放给乡领导和财政所部分工作人员,肖和军、刘瑀两年内各分得1万元。通川区纪委给予肖和军、刘瑀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并分别给予肖和军行政降级、刘瑀行政撤职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