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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川区财政局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中心副主任袁永剑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问题

发布时间:2020-11-11 来源: 通川区纪委
  2011年至2013年10月,袁永剑在担任蒲家镇财政所所长期间,在古石村“一事一议”项目验收过程中不正确履行职责,审核把关不严,致使该村虚报“一事一议”项目补助资金,后该笔补助资金被蒲家镇财政所截留,并用于该镇公务经费开支。2019年9月,袁永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