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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基层纪检监察机关管理体系
发布时间:2020-08-27
来源:
中国纪检监察报
提升基层纪检监察机关监督能力,要以问题为导向,不断创新基层纪检监察机关管理体系建设,切实推进工作向精细化、规范化、专业化方向发展。突出上下一体统筹协作。强化区县纪委监委领导,严格要求基层纪检监察机关深化“三转”,整合各乡镇(街道)纪委、区纪委监委派出派驻机构力量成立若干“合作组”,由区县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引领,进行统筹协作“大兵团作战”,解决人手不足、上下贯通不足等问题。注重精细化指导。充分发挥区县纪委监委职能部门作用,组织部门有意识强化对基层纪检监察人员的基本业务知识、基本办案能力的系统培训,监督检查部门采取跟人、跟案方式加强案中指导、以案代训,案件审理部门落实“乡案县审”,严格区域内案件质量把控和量纪统一平衡,切实帮助基层纪检监察机关改善工作方法、补齐短板。严格标准化考核制度。突出干部提名动议、业务工作领导以区县纪委监委为主的“两为主”,系统化、标准化对基层纪检监察机关日常监督、案件查办、处分执行等工作全方位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评先评优、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以公正考核激发干部积极性、提升监督效能。探索连带式担责制度。区县纪委监委领导及职能部门与基层纪检监察机关连带担责,相关基层机关业绩作为评价相关领导及各职能部室工作质量重要指标,强化相关人员责任担当。(王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