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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案县审保质效

发布时间:2023-08-09 09:51 来源: 中国纪检监察报
  “曹主任,关于杨某案件的定性我没明白,你再给我说一说。”前不久,安徽省定远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主任曹政刚准备下班,就碰到一位乡镇纪委书记拿着《问题反馈清单》走进了他的办公室,“杨某在组织核查期间,找未领取土地流转费的村民在发放花名册上签名按指印,并在谈话时不如实交代问题,为什么不宜认定为违反组织纪律?”

  “杨某在组织核查期间,伪造书证的行为本质上是对抗组织审查,是对党不忠诚不老实的表现,认定为违反政治纪律更为适宜。另外,该案件中被审查人员的主体身份材料不全,部分书证调取手续不规范……”对于这种“突发”情况,曹政打开卷宗,和来访的乡镇纪委书记一起复盘整个案件,并让他心服口服地离开了审理室。

  一周后,该乡镇纪委按照清单补充完善了相关资料,形成了事实清楚、逻辑缜密的证据链闭环,杨某也受到相应处理。

  曹政对类似情况早已习以为常,从事案件审理工作以来,几乎每天都有乡镇纪委案件审理人员到他的办公室坐一坐,找他“掰扯掰扯”。

  乡镇纪委是纪检监察机关的基层末梢,为保障和提升基层查办案件质量,定远县纪委监委建立了“乡案县审”机制,规定乡镇纪委对违纪案件进行审理后、履行处分审批程序前,需将案件报送县级纪委审理部门审核把关。

  “我们坚持对事实和程序进行全面审核,问题和建议同步反馈,对个案做到一案一讲解,高效把控案件质量。”该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介绍,今年以来,县纪委监委审结“乡案县审”案件53件,发出问题反馈清单53份,涉及各类问题200余个,均已督促整改到位。

  为提升精准执纪执法能力,该县纪委监委积极探索实行片区审理制度,设立三个片区审理组,采取“交叉互审”和“一案一授权”,构建“乡镇审查、片区联合审理、县纪委监委协审”的审理模式。

  同时,该县纪委监委定期梳理分析案件中存在的共性、典型、疑难问题,如针对文书不规范、证据链不完善、定性不准等问题,印发了《审理工作提示》《纪检监察知识分享》等学习材料,为案件审查调查工作提供参考,着力从源头上提高案件办理质量。

  该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将持续推进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更好发挥审理部门的审核把关和业务指导作用,确保乡镇纪检监察机构依规依纪依法开展工作,不断夯实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基础,为乡村振兴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