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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巡察组向被巡察单位反馈巡察意见

发布时间:2019-12-20 来源: 市委巡察办
  经市委同意,近日,市委巡察组向四届市委巡视巡察整改专项巡察的7个县(市、区)和6个市级单位反馈了巡察意见。
 
  按照市委统一部署,2019年7月,市委派出6个巡察组分别进驻通川区、达川区、万源市、宣汉县、大竹县、渠县、开江县7个县(市、区)和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卫生健康委、市脱贫攻坚办6个市级单位,对中央、省委巡视以及市委巡察整改情况开展专项巡察,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市委书记专题会听取了本轮巡察汇报,对重点问题进行了研究处置,并就抓好巡察整改提出明确要求。
 
  截至专项巡察结束,被巡察地区(单位)涉及巡视巡察整改问题共1358个,已整改1279个,整改率达95.2%。但从专项巡察中也发现被巡察地区(单位)也还存在部分问题未完成整改、整改不到位、整改资料零散等问题。
 
  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和市委巡察组指出,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要践行“两个维护”,增强“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认真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既要深挖根源,还要真抓实改,做到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将加强巡察整改的日常监督,对敷衍应付、拒不整改的,将严肃追责问责。
 
  被巡察地区(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一致表示,全面认领巡察反馈问题,将逐条认真分析研究,逐条制定整改措施,逐条明确责任主体,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位。同时,将深入查找问题原因,完善管理制度,健全长效机制,以巡察整改倒逼改革、促进发展,向市委和人民群众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中共达州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