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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宣汉县委巡察整改“回头看”工作公告(2021年第8号)

发布时间:2021-03-31 来源: 宣汉县委巡察办
  根据县委2021年巡察任务总体部署,县委第四巡察组于2021年3月23日进驻县检察院党组开展巡察整改“回头看”。现已完成巡察任务,将于2021年3月29日撤离被巡察单位。

  按照时间安排,县委第四巡察组于2021年3月29日17:00前对设置的信访接待点予以取消,对“意见箱”全部撤收,巡察组联络电话、电子邮箱停止使用。之后,群众信访可通过正常渠道向有关部门反映。衷心感谢广大干部群众的参与和对巡察工作的支持。
 
中共宣汉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