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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届县委第二轮巡察工作撤离公告(2022年第5号)

发布时间:2022-06-08 11:01 来源: 渠县县委巡察办
  根据十四届县委第二轮巡察工作安排,县委派出第一、四、五、六巡察组于2022年5月9日至6月8日,分别对新市镇党委、静边镇党委、有庆镇党委、龙凤镇党委4个乡镇,开展常规巡察。现已完成集中巡察任务,于6月8日撤离被巡察乡镇。
 
  按照时间安排,县委巡察组于6月8日17:00前对设置的“意见箱”全部予以撤回,设置的信访接待点予以取消,各巡察组的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停止使用。之后,群众信访请通过正常渠道向有关部门反映。
 
  衷心感谢广大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对巡察工作的参与和支持!
 
中共渠县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