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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洁四川”关注渠县:一纸“函告”压紧压实管党治党“两个责任”
发布时间:2017-12-28
来源:
廉洁四川

日前,达州市渠县4名县级领导干部分别收到了县纪委送来的函告单。这份函告单上,分别记录着其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醒他们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加强对分管领域的督促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按照要求及时向县委报告并反馈给县纪委。出台《渠县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函告监督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函告监督办法》),纪检组织向同级领导班子成员送达函告单,是渠县压紧压实“两个责任”,破解同级“监督难”的有益尝试。

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
“推行函告监督,明确函告事项,提出工作建议,督促各级领导干部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推动责任落实常态化、监督方式具体化、履责过程痕迹化,实现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相融共进。”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杨子希介绍,渠县出台《函告监督办法》,通过纪律审查、专项检查、明察暗访、信访举报、巡视巡察等途径收集符合函告制度规定的内容,以函告单的形式告知相关领导,建议函告对象运用约谈、提醒谈话、警示教育、民主生活会等方式层层压实责任,研究措施及时整改。据了解,函告制度确立县委、县政府的领导班子成员作为重点函告对象。将其分管或联系的单位党委(党组)领导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力、存在违反“六项纪律”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有关作风建设的规定等10种情形,以及县领导本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存在的问题等相关情况,列为函告内容。
此外,渠县纪委对“函告-督导-整改-反馈”全过程进行跟踪监督,并定期在县委常委会上汇报函告监督工作开展情况,确保函告取得实效。对函告内容不重视,督促整改不力的,形成“负面清单”计入领导干部个人廉政档案,并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干部评价使用、年度考核、评先评优的重要参考依据,释放“权责对等、失责必问”的强烈信号。
据悉,该县落实函告监督,推动县级领导干部组织开展提醒谈话12人次,召开警示教育会5场,整改问题25个,达到了“问题梳理一批、集中整改一批、警示教育一批”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