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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洁四川:渠县开具“负面清单” 护佑“亲”“清”政商关系

发布时间:2019-04-18 来源: 廉洁四川



高效地为企业提供服务(孙弋童  摄)

  到企业能不能吃饭?能不能无偿使用企业的交通工具?机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与企业接触中,哪些准许做?哪些不允许做?

  近日,达州市渠县纪委监委印发了《关于推动构建新型政商关系的实施意见(试行)》,列出政商交往的两张负面清单,进一步规范政商交往行为,推动并落实政商之间既“亲”又“清”,有交集不搞交换、有交往不搞交易。

  两张负面清单,分别明确了14种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职权或者职务影响从事的行为,以及7种民营经济主体及民营经济人士不得为谋取非法利益从事的行为。“两张清单条条都是‘干货’,是具体‘行为指南’,旨在引导党员干部和民营企业家共同营造守法诚信、风清气正、交往有道、和谐高效的良好政商环境。”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监委主任杨子希介绍。

 
民营企业经营者到企业服务专区办理相关业务(孙弋童  摄)

  根据负面清单,该县纪委监委紧盯政商交往中的廉政风险点,集中纪律监督、监察监督、巡察监督、派驻监督等优势,加大各项惠企政策落地情况督查,督促有关部门清理涉企收费、摊派事项和各类达标评比活动,严肃查处惠企政策落地过程中吃拿卡要行为。

  同时,结合深化“放管服”改革,在全面推进“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强化“马上就办、真抓实干”过程中,紧抓干部作风整治。“亮剑”涉企服务中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去年以来,针对“门好进、脸好看、事依然难办”等突出问题,党纪政务处分55人,组织处理126人。

  “过去办事,第一个念头就是要找人‘表示表示’,疏通疏通。现在都不需要了,该怎么办就怎么办,感觉一下子轻松了。”广东省莞银科技有限公司来渠县投资旅游产业的负责人李全益说出了内心实感。(作者:孙弋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