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四川:紧盯“五一”强监督 严查“节日病”

发布时间:2014-04-28 10:01 来源: “廉洁四川”政务平台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中央纪委和省委关于深化党的作风建设的有关要求,深入推进正风肃纪工作,省纪委于近日下发通知,抓住“五一”等重要节点,全面部署强化执纪监督工作,要求持之以恒刹“四风”,特别是隐形“四风”问题,防止节日期间出现各种违反作风纪律规定的问题,确保廉洁过节。

履行监督职责,加大惩戒问责力度

通知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担负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将惩治和预防腐败要求与改革发展各项任务同步考虑、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必须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组长职责,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自己,狠抓作风改进、严明政治纪律、坚决惩治腐败,不断凝聚党心民心。各级纪委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既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又督促检查相关部门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任务,加强日常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腐败行为。要强化作风建设执纪监督,坚持开展廉政提醒和明察暗访,加大惩戒问责力度,切实维护纪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紧扣重要节点,坚持不懈纠正四风

通知明确了当前深化作风建设的重点,要求各级各部门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作风建设的各项规定,抓住“五一”等重要节点,坚持不懈改进作风、纠正“四风”,建立健全促进党员干部坚持为民务实清廉的长效机制。一是强化党员干部组织意识和纪律观念,督促其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财经纪律和生活纪律。二是认真贯彻落实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开展正风肃纪工作的部署要求,切实解决“9+X突出问题”;严禁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出入私人会所、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严禁婚丧嫁娶大操大办、借机敛财,严禁打折扣、搞变通,到农家乐、单位食堂大吃大喝以及收受微信红包、电子预付卡等。三是畅通举报渠道,拓展线索来源,加大监管力度,严肃查处违反作风纪律规定问题,对顶风违纪行为,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分级分类、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决不姑息迁就,形成有力震慑。四是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网络、报刊、电视专栏、廉政短信等多种形式,营造倡廉助廉促廉氛围,引导党员干部自觉抵制不正之风,确保清正廉洁过节。

强化自身监督,发挥执纪表率作用

通知要求,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按照“执纪者更要接受监督”、“打铁还需自身硬”的要求,切实践行“六项承诺”,弘扬优良作风,带头厉行勤俭节约、移风易俗、文明过节。对纪检监察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精神的案件一律严肃处理、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坚决维护纪检监察机关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