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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派驻监督 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

发布时间:2016-02-03 来源: “廉洁四川”政务平台

 

    2月2日,省纪委召开首批7家新设派驻纪检组组长、副组长集体谈话会,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王雁飞出席会议并讲话。

    王雁飞指出,派驻机构要牢记党章要求,扛起从严治党的历史使命。要找准职责定位,把握“派”与“驻”的关系,充分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瞪大眼睛、伸长耳朵,及时发现问题。要把握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驻在部门与纪检组的工作范围要分清楚,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履行本部门主体责任,纪检组履行对驻在部门的监督责任,专注监督执纪问责。纪检组组长作为驻在部门领导班子成员,不分管其他业务工作,必须切实履行好监督职责。要突出日常监督管理,真正做到抓早抓小、动辄则咎,把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

 

 

    王雁飞指出,首批新设派驻纪检组组长、副组长要迅速进入角色,把工作尽快抓起来。把派驻监督与驻在部门的工作大局紧密结合起来,融入到驻在部门里面去。纪检组组长要经常与驻在部门和综合监督单位主要领导交换意见,既分工负责,又协同配合,推动驻在部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作为纪检组组长、副组长,一定要敢于坚持原则,有问题该批评要批评,该调查要调查,该问责就问责,遇到问题早发现、早解决。要严格律己、履职尽责,坚持“打铁还需自身硬”,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王雁飞强调,要按照省委《关于加强省纪委派驻机构建设的意见》,采取单独派驻、综合派驻两种方式,年内完成省纪委派驻机构全覆盖工作,实现派驻监督无遗漏,不留空白,从组织和制度上强化党内监督,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有力支撑。

 

 

    【新闻链接】

 

    去年9月,四川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省纪委派驻机构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启动省纪委向省一级党和国家机关全面派驻纪检机构改革。按照《意见》精神,将改革完善纪委派驻机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推进纪委派驻监督全覆盖,省纪委派驻机构将统一名称、统一管理,切实加强党风监督,加强省直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同时,决定在省一级党和国家机关首批新设7家省纪委派驻机构。

    据了解,按照省委决定,首批设置的7家省纪委派驻机构共监督35家单位:省纪委驻省委办公厅纪检组,综合监督省委办公厅、省委政研室、省委保密办、省委机要局、省委省政府接待办5家单位。

    省纪委驻省委组织部纪检组,综合监督省委组织部、省委老干部局、省委党校、省委党史研究室4家单位。

    省纪委驻省委宣传部纪检组,综合监督省委宣传部、省文联、省作协、省社科联、四川党建期刊集团、四川广播电视台、四川日报报业集团7家单位。

    省纪委驻省委统战部纪检组,综合监督省委统战部、省委台办、省工商联、省黄埔同学会、省中华职教社、省台联、省社会主义学院7家单位。

    省纪委驻省人大机关纪检组,监督省人大机关。

    省纪委驻省政府办公厅纪检组,综合监督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府法制办、省政务服务管理办、省政府参事室、省政府研究室、省政府金融办、省档案局、省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省地方志办、省政府驻京办10家单位。

    省纪委驻省政协机关纪检组,监督省政协机关。

    “按照《意见》,下一步,将采取单独派驻、综合派驻两种形式,实现省纪委向省一级党和国家机关全面派驻纪检机构。”省纪委相关负责人说,近年来,按照中央和省委部署,省纪委强化派驻机构建设,全省纪检监察派驻派出工作整体效能进一步提高,党内监督进一步加强。2015年,省直部门纪检监察机构立案数同比增长67.2%。